作者:nanke 來源:本站 日期:2019-12-24 瀏覽:303次
在建筑資質申請的道路上,倒下了無數的建企,也成就了許多人的“財富”。行業內流傳著這樣的一種說法:在國內的建筑業中,“資質為王”。不同于“資質是企業實力的認證書”這一官方說法,建筑資質對于中國的建筑市場而言,更像是一張不可或缺的“入場券”。說白了就是,有它該放行放行,沒它哪哪兒都禁止通行。
再說的更深入一點:一家建企所擁有的資質的等級、類別和范圍決定了它在建筑市場中的競爭地位,并且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與建筑資質的重要性相對應的是,申請到它的困難程度。
我國將建筑企業劃分為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又將每個序列劃分為不同的等級,如將總承包施工企業分為三級、二級、一級和特級,依次提高、層層升級,資質等級越高申請難度越大。
如果僅僅只是申請難度大也就罷了。現在的情況是:即便你們公司評資質的要求都達到了、該提交的也都提交了,自己去申請卻也大概率批不下來。原因就是現在的建筑資質基本上都讓一些代理機構給壟斷了。
于是業內就有了這樣的一種現象:真正在干工程的因為沒有資質只能掛靠,而有資質的建企卻又基本很少會有自己的工程項目。
說起來,這也是一個歷史性問題了。
一、實行了35年之久的,建筑資質管理制度
我國的建筑業資質管理實行的很早,從1984年就開始了。大家都學過歷史,應該也大概知道那時候我們國家是處在計劃經濟時代,強調計劃管理、專業管理。
所以那個時候我們國家的建企基本上都是“國”字頭的,而列入政府計劃的建筑工程也是直接分配到具有相應規模的建企頭上。
當時,為了能夠對建筑質量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國家借鑒了前蘇聯的工程管理模式,即通過不同的條件設定等級,對滿足條件的建企授予相對應的資質等級,并且不允許沒有獲得資質的建企進入建筑市場。
如今,前蘇聯已經解體快30年了,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也走過了20多個年頭,而建筑業的資質管理模式卻還依然停留在分級分類的資質管理階段。
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這樣當然是有問題的。
事實上,這一“歷史悠久”的制度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已經暴露出了許多的問題,并且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筑市場的混亂與落后。
二、過度管理,是會出問題的
國家采取資質管理的方式來對建筑市場進行宏觀調控,說白了就是利用行政手段來實現市場平衡。這樣的方式放在計劃經濟時代其實是無可厚非的。
但是,資質管理的目標是維護工程承包市場的正常秩序,市場的優勝劣汰才是最直接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要知道,資質管理是不能夠替代市場進行選擇的。
人為地抬高行業的準入門檻、盲目地強調企業規模、設置過多過細的資質分類......資質管理在實行過程中是真的衍生出了許多的問題:
1)被過細分類抬高的專業壁壘
我國建工領域的資質分類很細,細到什么程度呢?根據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僅建筑業企業資質一項便可細分為百余項資質。
而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企業資質類型包括了建筑業企業資質、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監理企業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
過多過細的資質分類導致的******的問題就是:容易導致過高的專業壁壘。如公路、鐵路、水運、水利、信息產業、民航、航空航天等專業的資質分割,既不利于企業跨行業發展,也為跨部門行政管理的困難埋下伏筆。
與此同時,資質評審流于形式、資質管理方式僵化等等問題也出現了。
2)過分強調“企業規模”引發的市場亂象
仔細地看一下建筑資質等級申請要求,不難發現,《標準》其實有在隱隱的傳達一種“導向”,簡單說來就是要:高門檻、大規模。
而其對建企規模的強調,直接就導致了企業一味去追求規模的擴大。比起市場上的特級、一級資質的總承包商,小型企業的占比明顯偏低,沒有形成合理的以總承包為龍頭,以專業承包為依托,以勞務分包為基礎的合理分工協作關系。也因此整個建筑市場都顯得有點“頭重腳輕”。
當建企都把目光投在了“追求規模、追求資質”上的時候,“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建設”反而被選擇性的忽略了:已經擁有高資質等級的企業缺乏提升項目管理和技術水平的壓力,轉而通過“出賣資質”的方式收取材料費、管理費來獲取利潤。
對此,業內人士的解讀是:“對于被掛靠的企業來說,這是一個坐收漁利的好事,還可以通過這種掛靠工程獲得虛假營業額從而進一步擴大公司規模。”
擁有高資質的建企通過“出賣資質”獲利——沒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通過“資質掛靠”接項目——沒有行政資源的小公司采用“聯合、借證、買證”等辦法制作規模假象,攀附資質條件......
于是:層層轉包、違法分包、證書掛靠等等行業亂象都出現了,建筑市場競爭混亂,工程質量和農民工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三、被“松綁”的建企,被取消的建筑資質要求
如此種種,國家終于在14年開始布局了。
2014年7月,住建部出臺《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堅持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的改革方向,探索從主要依靠資質管理等行政手段實施市場準入,逐步轉變為充分發揮社會信用、工程擔保、保險等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市場優勝劣汰”。
同年11月,住建部發布《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將專業承包資質由60個壓縮至36個。
2015年,住建部發文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中關于*********工法、專利、*********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等考核指標要求,對于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
2016年10月,住建部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取消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除各類別最低等級外)。
2017年6月,住建部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刪去了對企業注冊資本金、上繳營業稅、企業經理、財務負責人、一級建造師數量、設計人員、工法數量、信息化等要求。
2019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大幅壓減企業資質資格認定事項,力爭2020年底前將工程建設、測繪等領域企業資質類別、等級壓減三分之一以上。”
截止目前,上頭已經完成了12項建筑資質的合并,并取消了多個不必要的建筑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