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ke 來源:本站 日期:2019-12-19 瀏覽:200次
一、實行了35年之久的,建筑資質管理制度
我國的建筑業資質管理實行的很早,從1984年就開始了。大家都學過歷史,應該也大概知道那時候我們國家是處在計劃經濟時代,強調計劃管理、專業管理。
所以那個時候我們國家的建企基本上都是“國”字頭的,而列入政府計劃的建筑工程也是直接分配到具有相應規模的建企頭上。
當時,為了能夠對建筑質量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國家借鑒了前蘇聯的工程管理模式,即通過不同的條件設定等級,對滿足條件的建企授予相對應的資質等級,并且不允許沒有獲得資質的建企進入建筑市場。
如今,前蘇聯已經解體快30年了,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也走過了20多個年頭,而建筑業的資質管理模式卻還依然停留在分級分類的資質管理階段。
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這樣當然是有問題的。
事實上,這一“歷史悠久”的制度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已經暴露出了許多的問題,并且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筑市場的混亂與落后。
二、過度管理,是會出問題的
國家采取資質管理的方式來對建筑市場進行宏觀調控,說白了就是利用行政手段來實現市場平衡。這樣的方式放在計劃經濟時代其實是無可厚非的。
但是,資質管理的目標是維護工程承包市場的正常秩序,市場的優勝劣汰才是最直接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要知道,資質管理是不能夠替代市場進行選擇的。
人為地抬高行業的準入門檻、盲目地強調企業規模、設置過多過細的資質分類......資質管理在實行過程中是真的衍生出了許多的問題:
1)被過細分類抬高的專業壁壘
我國建工領域的資質分類很細,細到什么程度呢?根據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僅建筑業企業資質一項便可細分為百余項資質。
而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企業資質類型包括了建筑業企業資質、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監理企業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
過多過細的資質分類導致的******的問題就是:容易導致過高的專業壁壘。如公路、鐵路、水運、水利、信息產業、民航、航空航天等專業的資質分割,既不利于企業跨行業發展,也為跨部門行政管理的困難埋下伏筆。
與此同時,資質評審流于形式、資質管理方式僵化等等問題也出現了。
2)過分強調“企業規模”引發的市場亂象
仔細地看一下建筑資質等級申請要求,不難發現,《標準》其實有在隱隱的傳達一種“導向”,簡單說來就是要:高門檻、大規模。
而其對建企規模的強調,直接就導致了企業一味去追求規模的擴大。比起市場上的特級、一級資質的總承包商,小型企業的占比明顯偏低,沒有形成合理的以總承包為龍頭,以專業承包為依托,以勞務分包為基礎的合理分工協作關系。也因此整個建筑市場都顯得有點“頭重腳輕”。
當建企都把目光投在了“追求規模、追求資質”上的時候,“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建設”反而被選擇性的忽略了:已經擁有高資質等級的企業缺乏提升項目管理和技術水平的壓力,轉而通過“出賣資質”的方式收取材料費、管理費來獲取利潤。